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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张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勾勒了新时期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宏伟蓝图,并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国有企业改革正在迎来新一轮热潮。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涉及到了许多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经过3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经济效益大幅提高,布局结构明显改善,管理体制日趋合理,总体上实现了与市场经济的融合。同时,国有企业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存在一些弊端,需要进一步推进改革。

道路决定命运,方向决定成败。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什么?《决定》作出了明确的回答,这就是: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决定》的上述思想,澄清了当前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一些重大是非认识,阐明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原则。

第一,国有企业改革绝不是要实行私有化,而是要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更好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第二,国有企业改革绝不是要背离市场化,而是要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更好的融合。

第三,国有企业改革绝不是与社会主义无关,而是要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服务国家的战略目标,保障人民的共同利益。

以上述思想为指导,《决定》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包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国有经济的结构和布局;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就是要把三中全会提出的这些重大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推向前进。

相关链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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