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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王晋斌:服务高质量发展,财政大有可为

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会议要求今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同时,要不断做强经济基础,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要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各方面要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2022年,财政政策在稳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大有可为。


发挥对市场主体的支持作用

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数据显示,全国市场主体总量已经突破1.5亿户,承载了7亿多人就业的基本盘,仅个体工商户就带动了3亿人就业。

1.5亿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底气、韧性所在,是稳住经济基本盘的重要基础。但这些市场主体大多是中小微企业,在融资、消化大宗商品成本冲击方面处于劣势。在经济下行压力下,财政支持对于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恢复和扩张生产经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具有重要作用。

财政部数据显示,2021年财政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可达1万亿元。去年底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指出,2022年将实施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措施,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地,进一步缓解市场主体资金压力、增强发展活力;继续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实施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实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措施,新增支持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同时,鼓励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贷款贴息、补贴补助等直接帮助小微企业纾困的支出。对此,建议2022年财政部门要加快支出进度,发力前置,更加注重财政政策的精准性,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支持,以实现稳增长和稳就业。


发挥对稳投资促消费的支持和引导作用

投资增速趋缓特别是基础设施投资增速缓慢是导致我国经济需求收缩的原因之一。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44547亿元,同比增长4.9%;以2019年1—12月为基期,两年平均增长3.9%;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只有0.4%。其中,水利管理业投资增长1.3%,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下降1.3%,道路运输业投资下降1.2%,铁路运输业投资下降1.8%。

2022年,要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适度超前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2021年年底,财政部已向各地提前下达了2022年新增专项债限额1.46万亿元,重点用于交通、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等领域,并督促各地围绕高质量发展重点方向,加快项目审批和上马速度。

由于专项债侧重支持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重大项目,将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撑。2021年1—11月,计划总投资亿元及以上的大项目完成投资同比增长7.5%,高于全部投资2.3个百分点。大项目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50.4%,对全部投资增长的贡献率高达71.1%,对社会投资产生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同时,扎实推进专项债在补短板、惠民生建设项目中的杠杆作用,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此外,财政工作还需要在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推动消费持续恢复上继续发力。2021年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至2023年年底。去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发改委出台了多项促进农村消费的措施。2022年,财政工作可以聚焦补短板精准发力,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计划;通过进一步支持长江经济带发展、海南自贸港建设、浙江探索打造财政推动共同富裕省域范例等区域重大战略落地见效,促进经济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和经济协调发展,从而提振内需,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的作用。


发挥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的战略性作用

财政部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科学技术支出安排9321亿元。其中,中央本级支出3227.1亿元。预算安排中央财政聚焦国家战略需求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强化各类科技创新要素支撑作用,为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有力支撑。2021年,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安排661.76亿元,增长10.6%,重点用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领域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基地、科研人才等,深化基础研究支持方式改革试点。

2022年,要进一步加大基础研究领域的财政投入,把基础研究作为中央财政科技投入的重点。财政税收政策要持续鼓励产融结合,鼓励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全力保障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集中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

有效激发科研人员的原创动力和积极性,以创新引领经济发展,是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的关键。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深化产学研结合。对契合国家战略需要的科技创新企业给予更大力度的财税激励,激发市场主体更大的创新动力,激发科研人员尤其是从事基础研究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在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等7个方面提出了25条政策举措,这些举措精准落地实施是财政需要跟踪研究的重要课题。

现阶段,国际大宗商品价格长期持续维持高位,给中下游企业带来经营上的压力,财政要给予持续关注。尤其是出口类的中小企业,就业人数多,涉及的产业链供应链范围广,需要加大对这类企业的财政支持,达到保市场主体、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的双重目的。


发挥稳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持作用

绿色发展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性策略。2022年,财政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财税支持政策,支持绿色技术研发项目,支持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力量建立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在目前的能源结构框架下,需要稳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促进能源结构优化。2021年下半年,由于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尤其是能源价格出现了大幅度的上涨,加上一些地方未能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盲目急进,甚至出现了“运动式减碳”,影响了社会生产和经济增长。

碳达峰碳中和是中长期目标,不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有相应的财政资金持续支持。财政资金要支持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通过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加大绿色低碳产品的采购力度,从需求侧引导绿色生产、低碳运输以及城市绿色低碳发展项目,激励供给侧的绿色低碳生产。要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及清洁能源的税收优惠,研究碳减排相关的税收激励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发挥财税政策在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机制上的积极引导作用,通过价格杠杆调整推动能源结构的逐步转型。同时,完善差别化电价机制,加快形成由政府与市场合力推动、具有合理约束力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发挥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作用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预期引导,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中央再次重申“房住不炒”,对于遏制房价持续上涨、减少资源错配、防止经济结构僵化以及房价泡沫具有重要意义。

防控系统性风险是高质量发展的前提。针对地方政府债务,尤其是隐性债务,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是防止出现系统性风险的根本措施。

2022年仍然是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治理和去杠杆的关键年,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仍然需要一定的财政支持。专项债规模可以依据各地政府的财务状况区别对待,着力改善当地经济发展和就业状况。推动财力向基层倾斜,继续用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的直达机制,并加强财政支出前置作用,有效防范和化解基层财政的运行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文章来源于百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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